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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范美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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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4 14:57: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之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

惠施是庄子非常好的朋友,如果没有博学多智的惠施之砥砺,庄子是不可能在哲学思辨和对道体的领悟上达到如此惊世骇俗的高度的。所以惠施死后,庄子悲伤不已,认为再也没有可以跟自己辩论交流的朋友了。
《庄子》一书中记载庄子惠施的辩论共七次,其中濠梁之辩是非常著名的一次。但关于此次辩论的解读则人言人殊。自西方形式逻辑传入中国以后,更有人从逻辑角度指责说庄子是在进行诡辩。庄子真的是在进行诡辩吗?我们来仔细分析文本。
庄子与惠施在濠水的桥梁之上游玩。庄子赞叹道:“白条鱼在水中游得悠闲自在,这真是鱼的快乐啊!”惠施质问道:“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快乐?”庄子反问:“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惠施得意地总结道:“我不是你,确实不知道你;但你本身也不是鱼,当然也就不知道鱼的快乐。这个结论已经是肯定的了。”庄子说:“让我们回到辩论的开端,你说‘你怎么知道鱼的快乐’的时候,就已经知道‘我知道鱼的快乐’而问我了。我是站在这濠水桥上而知道的。”
首先要说明的是,庄子并没有玩弄诡辩。惠施“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快乐”的问题其实质是作为认识的主体如何能克服主客体之间的距离而通达客体的问题。庄子的反问“你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惠施不是庄子,如果庄子无法克服作为认识主体的自己和作为客体对象的鱼之间的距离而认识鱼,从而“主体无法认识客体”作为一条普遍的认识论原则能够成立,那么惠施也就无法超越作为认识主体的自己而通达作为客体的庄子,那么庄子无论说自己“知不知道鱼的快乐”,惠施都无从知道了。可是惠施却通过庄子的语言知道了“庄子声称自己知道鱼的快乐”这一事实,可见主体是能够认识客体的,那么庄子也就可以克服主客体之间的距离而通达对鱼的认识。这就是庄子说“子曰‘汝安知鱼之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表达的意思。庄子的意思并不是说惠施已经知道他知道鱼的快乐,而是知道他“声称知道”,由此推出惠施可以知道庄子,那么庄子也就可以知道鱼。如果惠施完全不知庄子,他就不会问“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接下来的辩论交流也根本就无法进行。惠施说“我非子,固不知子矣”,最后却知道“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毕竟对庄子已有所知,得意忘形之际却不明白自己已经陷入了逻辑矛盾,逻辑上获胜的反而是庄子。惠施是通过庄子的语言表述而知道的。虽然庄子也可以知道鱼,可是鱼不会说话,庄子是怎么知道的呢?
问题即由“是否知道?”而转入下一个问题:“如何知道?”。庄子的回答颇具诗意:“我站在这濠水的桥梁上就知道了!”这个回答有点玄,等于没有回答,可是却已经回答了。没有如何即是如何,如何即是不如何,目击道成,当下即是,不可思议,直观本体,物我之间的距离刹那消除。如果庄子要考虑如何,思虑之念随之产生,有为之我因之而起,有我则有物,主客之间的对立就会出现,如此则“如何知”即不知矣。那么庄子究竟是怎么知道的呢?庄子不能思虑,参此公案的我们却可以思虑。有人说庄子的认识是如艺术家一般的审美直觉,真的如此吗?其实,庄子的知道可以有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是通过鱼的语言知道的。可是鱼会说话吗?语言难道一定要是人类的语言吗?鱼在水中的游动姿态(鯈鱼出游从容)就是它的语言,就是在诉说它的快乐。就像你看到一个人的灿烂笑容的时候,难道一定要他跟你说他很快乐,你才知道他的快乐吗;
其次,你也可以说是通过直觉知道的。认识有四种方式:逻辑推理,心灵直觉,情感感受和感官感觉。逻辑推理不过是四种认识方式之一而已,惠施却把它当做了唯一的方式。虽然庄子在逻辑上也没有输给惠施,但他的认知却不是通过逻辑推论而达到的,他就是通过自己的心灵直觉到了。而后来的逻辑过程不过是对直觉已经达到的认识进行认识论的后设解释而已。并不是因为有这么一个在先的逻辑推论过程,才能对客体进行认识;
第三,之所以知道鱼的快乐,是因为天地万物在道当中本为一体。其实惠施的问话已经设定了游戏规则,其中潜藏了两个假定:其一,庄子和鱼分离为认识主体和被认识的客体。可如果本无主客体之分而共在呢?又哪里存在主体如何通达客体的问题呢?这就是海德格尔所说的我思主体并不是最源初的状态,主客未分之前的“在”先于“我思”。其二,认识只能是通过逻辑理性进行分析推论而达到。前面已经说了,这个结论并不成立;
第四,鱼向庄子显现了自身。当庄子完全达到“吾丧我”的状态之后,自我与万物之间的障碍消除,心明如镜,物来则照,无物不是道的显现。屎里尚且可以觅道,无情也能说法,何况活泼泼的鱼呢!庄子岂止知鱼之乐,亦且鱼里观道也!鱼向庄生显现道的生意,正如南山向陶渊明显现道本身。无论是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现南山,还是庄生濠梁观鱼,都是即象见体的领悟,从而是中国人精神领悟史上罕见的美妙时刻;
第五,庄子还可以说:“因为我放下了自我的执著,所以我自由;因为我自由,所以我快乐;因为我快乐,所以鱼快乐。”如果把万物作为客体来支配,无论是作为欲望客体还是作为认识客体,都是把外物客体化而作为支配的对象,这种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就是一种权力关系。而权力关系总是使支配的双方都受到奴役而不得自由。当庄子放下自我的时候,他自己就自由了,他自由了,外物也就自由了。他们在道当中归属于自然整体又各自成其所是,从而达到一种万物并育而不害的和谐关系。所以这里的问题可以从“鱼的快乐问题”转化到“作为认识者的人是否自由和快乐”的问题。正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把观察者本身作为了观察对象而纳入理论考量一样,我们这里也可以把惠施庄子纳入观察范围:也许惠施真就没感觉到鱼的快乐,因为他总是用一种客体化的眼光来打量万物,从而把自己与万物分隔开来而处于一种对立状态。
这五种方式其实是一种方式,为了清晰明确强行分别言说而已,也可以说无所谓某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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